上海市:自愿缴存户停缴、复缴(解冻)办事指南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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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停缴:自愿缴存人员因失业、缴存义务期满、经营严重亏损、缴存者家庭发生突发事件(火灾、水灾、家庭成员重大病、其他情况生活发生困难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可以申请停缴住房公积金;

  2、复缴(解冻):符合自愿缴存条件,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停缴或冻结状态的自愿缴存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复缴(解冻)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点击查看各网点地址

  3、申请复缴(解冻)的还需提供相关收入证明和从业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不可以,协约约定申请人已申请贷款的,贷款几年自愿缴存需缴几年,已有正规单位接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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