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封存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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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封存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中断工作,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暂停缴存的一种管理方式。关于住房公积金封存的起始时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一般从以下几种情况开始计算:


1. 职工自愿离职:当职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其住房公积金封存时间从离职之日起计算。


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依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时,其住房公积金封存时间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3.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当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其住房公积金封存时间从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4. 职工因病、伤、残等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当职工因病、伤、残等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其住房公积金封存时间从鉴定结果生效之日起计算。


5. 职工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职工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其住房公积金封存时间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


6. 其他法定原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还有其他一些法定原因导致职工中断工作的,其住房公积金封存时间从相关法定原因发生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暂停缴存,但不影响其原有公积金余额的累计。在职工恢复工作后,可以申请解封住房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同时,职工在封存期间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等用途。


总之,住房公积金封存的起始时间根据职工离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职工因病、伤、残等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职工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法定原因确定。在封存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暂停缴存,但不影响其原有公积金余额的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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